【越乔】获悉,近日,官方公布武汉中心城区买房落户指南。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,实现户政管理更规范、服务更快捷、便民更高效、居民更满意的目标,
武汉市公安局结合我市户籍业务管理的实际情况,贯彻上级机关文件精神,
(资料图)
梳理群众办事反映的热点、难点、堵点问题,印发了《武汉市户籍业务办理指南》。
1、申办中心城区购房落户,对所购房屋有什么具体要求?
答:商品房为1996年10月7日-2008年10月31日间签订合同的,应满足总价30万元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。
商品房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,应同时满足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。
所购房屋须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,不包括经济适用房、安居工程住宅、二手房、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。
一套商品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。
2、此项业务的中心城区包括哪些范围?
答:我市中心城区购房落户所指的中心城区包括:
江岸、江汉、硚口、汉阳、武昌、青山、洪山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、东西湖常青花园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开发区。
3、落户人员需满足什么条件?
答: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,或本市新城区户籍人员,购买住房满足相应条件的,本人及配偶、子女可以申请落户。
(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0周岁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)
4、夫妻婚前或婚后购房申办落户分别有什么要求?
答:若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购房,另一方不能单独办理购房落户。
若房屋为夫妻婚后购房,可办理任一方或双方购房落户,另一方需出具知情同意书。
【越乔】延伸阅读
【越乔】提示:除了买房落户,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门槛更低,更便捷,建议落户首选。
一、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内容
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(经教育部认证)、年龄不满45周岁(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),
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。
二、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申报对象和条件
1、年龄不满45周岁、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(经教育部认证)的毕业生(博士、硕士不受年龄限制)。
2、年龄不满45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(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,博士、硕士不受年龄限制)。
3、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。
三、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申报材料
1、填写《申报户口登记表》;
2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(教育部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、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、或“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”),毕业证丢失的,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陆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;
3、在自有房屋落户的,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及关系凭证,该自有房屋立户的,需提供《居民户口簿》,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;
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单位证明;
在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;
在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,需提供房主书面借住证明;
4、配偶及子女随迁的,需提供关系凭证;
5、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,未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,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。
越乔整理自:平安武汉、武汉本地宝